一、重庆市总工会领导班子
去年年初,重庆市总工会印发了《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后简称“细则”),其中详细规定了逢年过节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标准。
春节联欢活动奖品不超过200元
根据细则规定,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其中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在活动支出标准上,细则特别规定在元旦、春节本单位职工联欢,可购买干果、水果等,如有奖品设置,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人均奖品金额不得超过200元。
春节职工福利控制在1000元内
细则提到,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具体标准如下: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
劳动节、国庆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300元以内;
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200元以内。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实物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八不准”
细则规定,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八不准”: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重庆市总工会历届领导
重庆市总工会规定,职工并是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可按300元1次进行慰问,探视。
三、重庆市总工会康复医院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04年4月26日经经过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总工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分别座落在重庆市渝中区和重庆职业教育基地—永川区,占地约800亩。学院因治学严谨、社会责任感强在重庆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曾获得教育部、人事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七部委授予的全国先进办学单位等光荣称号,具有深厚的办学底蕴。
四、重庆市总工会是什么级别
答重庆土交所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工会的主要义务是:维护国家政权,支持协助行政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工会的职责是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依法参与国家行政事务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重庆市总工会2018年1号文件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会经费征缴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35号)
第二条规定,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缴纳筹备金)。
第五条规定, 依据第四条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缴纳的工会经费中应拨缴上级工会部分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自开始筹建工会工作的次月起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缴纳的筹备金。
第六条规定,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计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自筹建工作开始的次月起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筹备金,在本年度内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按规定的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返还给新建工会组织;跨年度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以前年度缴纳的工会筹备金不予返还。
第十一条规定 缴费单位拖延或不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和工会责令缴纳,并按照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欠交金额每日5‰扣收滞纳金(按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十条规定办理的除外)。责令期满,仍拒不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及滞纳金的,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基数无法确定的,除按规定追缴应缴纳的欠费和滞纳金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
更多具体条款,请看渝地税发〔2010〕235号
六、重庆市总工会康复医院是几甲
可以享受市级劳模待遇了。可享受荣誉津贴、医疗补助、购买经济适用房优先权等待遇。据了解,此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开了先河。 据了解,杭州市的全国“三八”红旗手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具体实施时间从2005年3月算起,该项举措由总工会具体负责落实。同时,市政府规定,由外地迁入、人事 关系在杭的全国“三八”红旗手,亦可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
法律依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三八红旗手的通知》 第三条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候选人从历年全国三八红旗手中产生。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各条战线业绩卓著,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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