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艺术品如何保护和利用
中国是一个有5000年文明历史的文化古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最古老历史文物的国家之一。中华民族的祖先留下了丰富多彩、光辉灿烂的文化遗产,其中包括大量有形文化遗产,如古遗址、墓葬、建筑、典籍、器物、园林、文学、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等,以及大量无形文化遗产,如风土人情、节日庆典,民俗礼仪、乡规民约、传统技艺等民俗文化,民谣、谚语、酒令、号子等民间口头文学,牧歌、秧歌、船歌、山歌、儿歌、戏曲、曲艺、杂技等表演艺术等等。在中国文物宝库中,融会聚合着56个民族的智慧结晶,吸收了世界众多地区的文明精粹。这是一份极其宝贵的财富,它们不仅是中国的瑰宝,而且也是全人类最宝贵的遗产。
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一向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根据大批文物正面临自然或人为毁坏的现实情况以及文物不可再生这一特性,国家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中国文物的显著特点是年代久、数量多。许多文物历经几百年、上千年,抵御自然侵蚀的能力大大降低,如果不抢救,极有可能毁于一旦。面对数量极多、亟待保护的文物,需要区分轻重缓急,把有限的人力、物力首先投入抢救那些濒临毁损的孤品、珍品上去。
考古发掘是文物研究、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手段。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考古发掘必须以安全保护为前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特别要加强古代城市和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考古发掘和研究。利用文物是保护文物的目的,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为了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国家又进一步提出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作为新时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关系,文物保护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文物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
有效保护,就是要落实文物保护的责任,强调文物保护首先是国家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同时强调社会保护义务,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合理利用,就是在充分肯定文物所拥有的科学、艺术和历史价值的基础上,发挥其文化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把文物利用作为一项优势资源进行开发,在文物的境内流通中注重发现、收购珍贵文物。
中国对文物实行分级保护,对于可移动文物,按照文物价值分为三级,进行科学保管与收藏。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则采取命名文物保护单位的办法。分级保护制度,将国家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明确地分解到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使各种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利用文物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是文物合理利用的重要内容,也是博物馆工作的重要方面。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中国博物馆总数为1384座,加上其他部门和民间兴办的特色博物馆,全国各类博物馆已达2000余座,博物馆藏品超过2000余万件,年举办展览达8000余个,对于向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整个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物当然由国家来保护:国家知道怎么去保养知道它的价值.知道怎么去研究发现新的事物.由国家保护那是我们的光荣!
国家,交给博物馆最好。拥有不一定要自己占有嘛。
对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调整是否能改变文物常年“流浪”在外的现状?
个人说一个另类的观点吧!
历史见证的文物,表面看是某个地区,或者某个国家的,但事实上,它是属于我们整个人类文化、整个地球文明的!文物的漂流,可能是另外一种人为的历史和文化的交流!
更本质的:比如促生了人类文明的“四大发明”,似乎早已不属于哪个国家,他们的魂魄早已经落户在我们人类生活的每个角落!再比如,现代的新诞生的文明,美国诞生的计算机、手机,在短短的数十年间,就在全球各个地方安家落户,它们好像已经不属于哪个国家,哪个地区了!
所以,个人认为文物是历史,而文物的流落他乡亦是历史,就让历史名铭记我们的历史就足够了!(并不一定让所有的文物回归,就能代表我们的各种理想和愿望!)
而这种交流可能并不是我们人为因素能够左右,或者也不可能随我们的某些个人的意愿临时性的发生改变!
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遗产,全球像中国的文物一样的,流落他乡的,并不在少数!
文物究竟该魂归何处!大部分人的想法自然是形归故里,魂亦更属于故里!
但是事实好像并不可能像我们想象的一样,好多文物,可能永远只能魂归故里!形体也只能永远地户落他乡了!
说一个特殊的时期和例子,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文物可能会和其他的生命一样,草菅一般的消失!在文物保护和存在理念不科学,不开放的时期,文物可能会被人为的破坏!如此,还不如暂时流落在比较安全的国家或地方,被珍惜它们的人收藏拥有!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并不一定要文件回归故里,或者一定要强制性的跟随个人的意愿,因为文中提及的回归,好像文件即使回来,好像并不全部属于国家或者整个文化环境分享,而是属于私人的财产,而这种私人从属,就一定能保护文物么?就一定能表现出回归的本旨意义?个人觉得并不见得吧?!
再说文中提及的回归问题,低税的确可以让一部分属于我们的文件回归,但是回归后的保护问题呢?
本来是以“高价商品的方式”回归的,会不会像其他的“商品”一样继续在国内或者其他的国家一样的被交易和买卖呢?所以,从属有了问题,保护的安全性的保障自然会降低,所以,这单纯的降低税率门槛,并不能解决文物的回归的问题,有一部分可能只是在给文件的买卖找了一个合法的“借口”。还是给文件的从属准备好相关的法规和措施再开放回归的大门吧!
所以,文件的回归,并不仅仅是形体回归,更重要的回归后的保护和科学利用,更重要的是要回归文物的魂魄!单纯的文件形体回归,只是把文物当做“高价商品”买卖!
中国在近代由于国家的国力衰弱,受到外国列强的侵略,中国的历史文化遭受到巨大的损失,大批的国宝流落到海外,特别是侵略中国的八国联军和二次鸦片战争的英法联军,他们抢劫圆明园和故宫等处,使中国历史文物丢失殆尽,因为中国海外流失的文物之多堪称世界之最,这个问题早就引起中国有识之士的关注。
最近两会的召开海外文物的问题再一次有人提出,这次提出方案的人是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他希望通过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调整,将海外文物逐渐的带回中国,希望通过中国的税率的优惠,彻底改变中国文物海外流失的现状,我觉得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的建议十分有见地,是个好办法。
中国海外文物流失严重,中国很多人民间人士希望将这些文物带回国家,但是由于受到中国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比较高的影响,很多人对此望而却步,首先来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比较高,会影响人们对于文物购买的成本,大大加重这些想要购买文物回国的负担,这点我们不能忽略。
一些发达国家对于文物的吸引度在于他们的税收方面十分的优惠,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许多拍卖品在美国、英国等国家受到极大的欢迎,因为他们得到的历史文物几乎不需要缴纳税费,这样他们的成本就会比较低,而且这也是一个国家的态度,表面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以及对个人购买文物的保护。
但是中国现在并不是这样,中国近几年的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确实有一定的下调,但是跟其他国家相比的话,我们的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依旧要高出很多,因为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在国外一些国家是完全免除的,如此差距自然会造成文物流于国外的现状,所以这次对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调整,绝对是一个能改变文物常年流浪在外的好办法!
文物常年“流浪”海外是历史遗留问题,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更不可能因为某项政策而发生根本性改变,国家在审议相关决策的时候应该仔细斟酌。
尚且不说流失海外的文物数以万计,是否能够全部购回,单单说近些年频频发生的高价回购事件,本就有目的不纯的个别案例,文物无法给与准确的市场价值定位,一些“达官贵族”借此洗钱,亦或相互攀比炫耀,将文物私自占为己有,而调整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反倒为这些人提供了便利条件。即便是爱国人士真心推动“国宝回家”,这种方式也只能不断推高文物的市场价值,徒增将来追讨的难度。
个人认为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追讨的方式,而不是结果。目前国际上追讨文物主要采取回购、讨还和捐赠,回购是最不应该也最不合理的方式。这些文物本就是我们自己的东西,索回还需花钱购买?什么道理!然而调整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变相表明了国家鼓励这种回购的方式,岂不等同于默认这些文物是他人所有,因此这种方式万万不可取!在这方面埃及的态度非常坚决,近年来,埃及文物部门加大追讨海外流失文物的力度,迄今已追回6000多件文物,不惜中止与法国卢浮宫博物馆的一切合作关系,最终成功索回4件流失的古埃及文物,非常值得我们国家借鉴。
台湾问题亦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仍在耐心沟通交流。同样的,对待文物追讨这一事件,我们也应该给与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切不可操之过急。凭借我们强硬的态度和不断强大的综合国力,我相信是我们的东西,终究会有一天通过合理的方式物归原主!
我认为可以对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进行调整,我认为这样是可以改变文物常年流浪在外的现状的。
当年,因为我们的闭关锁国,我们国家的很多文物流浪在外,被很多国家据为己有。我们国家的很多文物艺术品,被一些没有文化底蕴的国家侵略。像我们以十二生肖为首的各种古文物,比如说牛头什么的,被很多国家的有关机构进行拍卖。一直以来,中国流出的文物艺术品都是高价拍卖的,很多人因此发财。但是,也是有一些爱国之士的,他们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一己之力将原本就是属于我们的东西带回国家。但是,无奈,一人之力太过于微薄,根本无法与一些膀大腰粗、家缠万贯的有钱人相比。如果,我们可以对文物艺术品进境的税率进行调整,降低税率或者是直接免除税率,我想,这对于我国文物艺术品的回国之路一定是有利而无害的呀。
很多国家将文物视为:“不可再生的人类文明”。我认为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文物,是我们历史留下来的产物,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只要能够留下来的,都是我们珍贵的财富。用价值连城来形容,一定是无可厚非的。文物的不可再生性,是其独特的价值的另一种表现,是无法改变的历史的体现。以前,我们国家国力太弱,被一些帝国主义国家侵略,霸占了很多我们国家特有的财富。那些流浪在外的文物,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我们现在还不收回,还不让他们回国,让他们的回国之路变得越来越顺畅,我们该如何向我们的列祖列宗交待啊?
总之,对于全国政协委员万捷的提议,我非常赞同。毕竟文物艺术品太过重要,只要是对文物艺术品回国有利,就应该无条件的支持!我举双手支持!
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物流落海外,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能否回归也不是单方面的措施能够决定的,即使有艺术品投资者想要通过交易的形式回流部分文物,也不应该通过税率的调整来促成,而是应该以民间力量的民族感情为主要动力,毕竟文物的历史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体现和衡量的,所以说税率的调整不但对文物回归没有实质性帮助,而且会衍生艺术品投资和交易领域的其他问题。
其实流失海外的文物在近几年已经以不同的形式有所回归,特别是文物价值也逐步加大,这充分说明了海外爱国资本始终在操作类似的事情,这部分人是不会对文物艺术品的进境税率有所担心的,因为大部分都是以捐赠的形式回归祖国的怀抱。当然,面对数百万件的外流文物,仅凭爱国资本是很难完成整体回归的,但对那些采取交易形式想要回流文物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无论税负如何调整,也不会对文物的真品回归起到任何作用,相反会因为税率的调整而为从事艺术平交易的企业和个人打开便利之门,甚至会成为他们的逐利工具,因为大部分的所谓文物交易,其本质还是艺术品的流通,对真品的交易量是相对较小的。
拥有爱国热情是好事,但如果将个人私利强加于爱国热情上,就失去了作为华夏儿女的爱国心,从提出议案的代表身份来看,是多年来一直从事艺术品投资的成功人士,对这个领域我们普通民众并不精通,甚至连了解都算不上,但是新闻曝出的行业黑幕是触目惊心的,每年打着国宝和文物回归的幌子,大行幕后交易之实的商业行为屡见不鲜,如果在将相关的税率大幅度下降,会为这些不法商人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如此一来不仅无益于外流文物的回归,而且会导致仿品交易的暴涨,这对文物保护工作会产生极大的损害。
由此可见,因为各种原因流失在外的国宝文物,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有实质性回归的,即使偶尔有爱国资本运作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文物回国,也只是一种个例,很难对整体的文物回归有所帮助,但是对这样的爱国行为还是应该给一定的激励政策,才能提振更多爱国人士的积极性。相反,对那些没有任何实质性行为,反而以此为借口呼吁国家下降税率的商人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以防不利于文物回归和保护行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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