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监测属于事业单位,其职责是:
1、宣传贯彻水法及上级水文工作的有关精神;
2、负责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环境监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水利工程测量;
3、完成市水务局下达测站任务书的工作内容;
4、负责水文水质资料的年度整编、归档;
5、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文站的招聘条件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2、大专及以上学历;3、优良的思想素质,有责任感;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水文监测属于公益型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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