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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川西民居的国家颁布的政策?

来源:www.wlogo.net   时间:2023-04-23 04:59   点击:158  编辑:yyns   手机版

有关川西民居的国家颁布的政策?

以川西建筑风格为主,留住乡愁

在风貌管理方面,《办法(试行)》提出,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农村住房建筑风貌导则和风貌建设图集。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成都市出台的风貌导则和风貌建设图集,结合地区自然肌理、传统文化和建筑风貌元素等,将风貌管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通过专业设计引导村民建房。

将加强建筑物外立面风貌管控。《办法(试行)》提出,建筑物外立面应以川西建筑风格为主,外立面风貌要与村庄整体和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注重历史文化传承,留住乡愁记忆。

需建造围墙的,鼓励选择铁艺、木格栅、镂空雕花等半封闭式围墙。建造围墙风格应当在提出建房审批时一并明确,不得随意更改。

而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办法(试行)》提出,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选择持有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不得由农村建筑工匠承揽施工:

第一,3层及以上的;

第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

第三,6米跨度及以上的。

这些农村老旧住房将被重点排查

对于农村老旧住房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村老旧住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组织提供技术力量,开展农村老旧危险住房安全排查。

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住房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制定农村住房安全应急预案,逐步建立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村民委员会与镇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联动的监督管理机制。

镇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以下农村老旧住房进行安全排查:

第一,房龄长、超负荷使用、年久失修的;

第二,损坏或者损伤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

第三,位于自然灾害易发区、煤炭采空区等存在安全隐患区域的;

第四,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房的。

此外,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排查时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部门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和各地简易鉴定规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逐一列出清单并通告相关村民委员会,建立隐患问题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实施导则?

一、对《城市设计》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

以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钱塘江及两岸区域为规划范围,包括“三江一湖”(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和千岛湖)两岸2—4千米纵深地区,寿昌江、兰江、分水江、渌渚江、浦阳江和京杭运河等重要支流两岸约500米纵深地区,总面积约3376平方千米。协调范围为杭州市全域。

(二)愿景与目标。

保护钱塘江流域两岸历史与现实相交汇、自然与人文相辉映的自然地理特征和文化环境空间,实现打造世界级滨水区域的发展愿景,展现“诗画江南、风雅钱塘”的大山水人文画卷。

(三)总体风貌结构。形成钱塘江流域两岸“一江映三景、六廊通两岸、多片展图卷、三型绘节点”的总体风貌结构。

“一江映三景”:即凸显钱塘江干流多元交织的风貌特色,在千岛湖沿岸和新安江两岸保持并延续秀丽的风景走廊,在富春江两岸营造具有东方风韵的文化走廊,在钱塘江中心城区两岸打造充满魅力的都市活力走廊。

“六廊通两岸”:即依托与钱塘江干流相垂直的六条重要支流,打造大运河景观走廊、浦阳江景观走廊、渌渚江景观走廊、分水江景观走廊、兰江景观走廊、寿昌江景观走廊。

“多片展图卷”:即由地理空间、人文环境与城镇空间交织构成的多类型风貌片区。

“三型绘节点”:即重点塑造景观风貌特色显著的核心节点地区,彰显人文型、发展型和生态型节点的特色风貌。

(四)风貌保护要旨。

原则同意本导则提出的钱塘江流域风貌保护和景观营造的系统性要求,即加强对自然和乡野风貌的保护,做好规划范围内山体、洲岛、湿地和滩涂的治理工作;加强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做好题名景观空间的保护性复原,整理形成钱塘江文化线路,不断创造新的文化地标建筑和公共艺术作品;加强功能空间的协调,增补活力空间,调降沿江住宅建设,预留未来发展空间;加强战略景观的控制,做好建筑高度的精细化管理,重视交通与市政设施的景观化建设,展现兼具时代特点与地域特征的建筑景观风貌;加强对重点景观风貌区城市设计和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二、对《实施导则》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与《城市设计》的规划范围相一致。

(二)地位与作用。

原则同意本导则作为指导钱塘江及两岸区域规划、保护、建设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实施总纲,从生态、文化、岸线、产业、风貌等五个方面明确保护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强化导则的战略引领、刚性管控和实施统筹。同时,对区、县(市)组织开展的规划、建设等相关活动,提出规划编制、生态保护、文化和旅游发展、岸线保护与利用、产业空间引导、风貌控制等要求。

(三)基本原则。

原则同意本导则提出的“规划引领,协调推进;生态为本,保护优先;城乡统筹,绿色发展;文化凸显,景观秀美;统分兼顾,精细管理”的基本原则,借助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的创新、文化、生态新优势,统筹推进区域空间、功能、景观的协同,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岸线区划分。

原则同意在综合现状条件、生态保护、总体功能布局、风貌管控等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划分为中心城市岸线区、特色城镇岸线区和山水田园岸线区等三类地区(以下简称三类岸线区),衔接好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促进沿江城市、城镇、乡村的协调发展。

(五)岸线管控。

原则同意将岸线带划分为一级保护岸线、二级协调岸线和三级利用岸线,实行分级保护利用管理,严格落实三类岸线区和重要事权管理要求,加强防洪堤和生态堤岸的建设与改造,合理规划布局码头设施,统筹推进沿江绿道的建设与品质提升。

(六)高度管理。

原则同意本导则适用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在满足城市强制性建筑高度和非强制性建筑高度管理的基础上,分为基本高度控制管理区和基本高度引导管理区两类,实行“适度弹性”的高度分区管理。

三、《城市设计》成果由导则和说明构成,导则成果包含文本和图集,是总体层面引导钱塘江流域两岸景观风貌保护和营造的技术性文件,应分层次进行深化落实与实施;《实施导则》成果由通则和分则组成,共同指导各分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

四、《城市设计》《实施导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五、《城市设计》《实施导则》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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