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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濒危物种证明如何办理?

来源:www.wlogo.net   时间:2023-01-27 14:43   点击:222  编辑:yyns   手机版

一、非濒危物种证明如何办理?

申请非濒危物种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 申请报告(书面向广东省林业局提出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申请,写明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物种、数量、来源、用途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表(凡申办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申请表。表内相关内容,须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材料需打印)。

3、 进出口合同或协议。

4、 来源证明。 申请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交产地省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本省的应提交产地市、县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 申请进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提交对方(出口国)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口(再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明书或其它能够表明对方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再出)口的证明材料。 按规定属于个人或家庭的财产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提交购物发票。

5、 海关证明材料。

6、 中成药成份表和外包装说明材料。 审核程序 1、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并带上述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到省保护办受理处,审查材料齐全后,开立回执。 2、 省保护办主办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办负责人复核,经局分管局长审核后发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核请示》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批准。 3、 申请者凭回执领取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的批件到批件指定的办事处核发允许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证明书。 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作出同意的,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审批;作出不同意的,由省保护办书面答复。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怎么申请

1、满足申请非遗传承人的要求,文化要求具有传承价值,且个人能完整地掌握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项目需满足至少100年传承历史,项目具有较大影响等条件。2、按办理流程进行申请,需要提供申遗项目的视频、照片、资料及文献,提供完整系统的传承计划和目标,提供有效的担保单位,寻求一位行业专家推荐。3、提交的审核需要经过非遗中心审批和认定,从国家级到市县级各级评判标准不同,最终得到的政府补贴每年的份额也不相同。4、如果个人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寻求相关办理机构的协助,帮助快速申遗,帮助完善资料和处理流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和认定受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已被列入所在地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人选,公民也可以自行申请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书面同意。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的推荐材料或者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学艺与传承经历。

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其他说明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2、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组织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连同原始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一并报送市级文化行政部门。

3、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结合申请项目在全市的分布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组织该项目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后,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下列人员不得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

1、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2、文化主管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

四、怎么审报文化遗产,先去哪个部门,需要什么资料

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要是的话每个地级市都会又个“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这个就是专门管这些事情的。资料的方面把相关的东西都带过去吧,当然是越多越好,越清楚越好。

首先应该去县文化主管机关申请,由县文化主管机关(文化局)向市文化主管机关申请,如申请成功,你可以得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证书,再由市向省主管机关(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请,如申请成功,你可以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如有必要可以由省主管机关向文化部申请,

和申报成功比起来,申报过程也很重要,要对其历史起源、发展沿革、表现形式、精神内核、传承现状作详细的调查研究,系统地整理上报,在通过“申遗”实行抢救性保护。

如你所申请的东西技术性和艺术性特别高,而且濒临失传,那可以和一些专业民间组织去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援助.

你跟县文化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保持较好的关系,他们会直接指导和帮助您完成基本申报材料,总之“申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你付出非常大的辛苦。

去韩国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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