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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来源:www.wlogo.net   时间:2023-02-02 08:34   点击:134  编辑:yyns   手机版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1、苗族古歌,贵州省台江县、黄平县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苗族古歌内容包罗万象,从宇宙的诞生、人类和物种的起源、开天辟地、初民时期的滔天洪水,到苗族的大迁徙、苗族的古代社会制度和日常生产生活等,无所不包,成为苗族古代神话的总汇。

2、布洛陀,中国广西百色敢壮山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006年,布洛陀入选中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3、遮帕麻和遮咪麻,云南省梁河县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006年5月20日,遮帕麻和遮咪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4、牡帕密帕,云南省思茅市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006年5月20日,牡帕密帕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刻道,贵州省施秉县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006年5月20日,苗族古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哪些?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

1、陕北民歌,主要流传在陕西省北部黄土高原上的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陕北民歌历史形成时间较早,如民歌信天游即产生于周代中期,至汉代稳定成形。2008年6月,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申报的陕北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芦笙,是苗族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核心乐器之一,在苗族音乐实践的历史长河中,其文化功能已不限于普遍的乐器,因承载社会文化功能的多样性,而形成独特的芦笙音乐。2008年6月14日,芦笙音乐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十八蝴蝶又名彩蝶迎春,浙江省永康市传统民间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十八蝴蝶源于宋代方岩胡公庙会的娱神活动。1946年秋,村民王春山等人从蚌壳舞演员背挂蚌壳道具的张合动作中得到启发,制作出蝴蝶道具并将之用于精心编排的舞蹈队形,由此形成绚丽多姿而又别具一格的十八蝴蝶。

4、黄龙戏,吉林省农安县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黄龙戏的雏形大约出现在19世纪末,因农安县在辽、金时期曾是黄龙府,1959年据此正式将该剧种定名为黄龙戏。

5、巴郎鼓舞,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藏语称“莎姆舞”、“莎目舞”、“沙目舞”,藏语意为在广场上表演的一种祈祷平安的舞蹈,是流行于甘肃省卓尼县藏巴哇乡和洮砚乡境内的一种古典锅庄舞,因其使用的击打方式颇似货郎用的拨郎鼓(藏语称“莎姆”、“沙目”),故汉语称巴郎鼓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陕北民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芦笙音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巴郎鼓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十八蝴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黄龙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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